烟台房产网 > 烟台房产问答 > 烟台其他 > 烟台法律纠纷 > 家住山东烟台 遗产相关问题

家住山东烟台 遗产相关问题

父母是二婚,他俩结婚时候父亲带的姐姐,母亲带的我。结婚后买得房子。 父亲去年癌症去世,父亲自写书面遗嘱:房子归母亲和我所有。 现在姐姐和爷爷奶奶把母亲和我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注明说3万块钱。 父亲癌症治病期间姐姐爷爷奶奶没有出过一分钱,都是母亲找人借的钱,更根本没有3万块钱遗产。 请问:姐姐和爷爷奶奶应该分多少财产?她们说的3万元根本没有怎么办? 另外姐姐从没尽赡养义务,母亲可以当庭申请姐姐履行她的赡养义务么? 如果法院驳回原告请求,我们可以要求原告承担我出庭所产生的误工等费用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t****0 热心网友

    房产按遗嘱归你们,其他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