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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政执行了,济宁什么时候执行

三、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住建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后,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响应市民百姓的诉求,推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新举措,一是将借款申请人缴存条件由原规定的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1年、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二是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和前缴存地累计缴交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三是对具有烟台市户籍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烟台对异地购房政策都放开了,请问济宁是否讨论放开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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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热心网友

    《通知》中涉及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等问题,已着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依照有关程序向上级部门报批。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将尽快实施。如你仍有疑问,请拨打12329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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