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外公有一处宅基地,大姨在上面出资建了房子,后来,大姨立了字据把房子卖给了我们,我们就一直住在里面。几年前外公去世了,宅基地证上面的名字还是外公的,房子也没有房产证,大姨二十几年前嫁出去把户口迁到别的村子了,而我妈妈的户口一直在本村。那么现在,这块地的使用权是属于谁的?如果我们搬出去了,但妈妈的户口还是在本村不变,这样的话我大姨有权力争这块地的使用权吗?
全部1个回答
-
属于你母亲。无权。 你大姨没有权利,你妈可以直接继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