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 母亲在有见证人的情况立的遗嘱有效吗
我母亲在2005年三月去世,同年一月立了份遗嘱,内容是要将某处的房产交给儿子,女儿不能干预(共一子一女)。遗嘱是母亲亲手所书,但是遗嘱中有较多的错别字,意思基本都表达比较明显,还有母亲的两位姐妹都在场做见证人,并都有签字打手印。现在该处房产将要面临拆迁,产权证还是我母亲名字,不知道之后能不能凭这份遗嘱把产权过到我名下,公证处能不能做公证,还有我母亲的两位亲姐妹有没有继承的权利,需不需要做放弃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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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协议后处理,建议具体委托帮助起草等, 有立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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