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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四川成都 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对婚前财产的继承权?

情况: 1、原配夫妻在离异期间双方共同为自己亲生的子女购置了房产,全款,房产证上登记为子女的名字。  2、购置房产后约1年,其中一方再婚,并打算继续生子。  咨询:  1、再婚方的配偶及其后生育的子女是否拥有原配夫妻购置给子女房产的继承权和处置权。  2、若有继承权和处置权,应如何在事前消除其继承权和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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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有。2.立遗嘱或者直接给了想給的人。 1、这是可以认定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的 2、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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