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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姨妈的婚前房产,想通过公证作为遗产留给我母亲可行么?

姨妈有套婚前房产,现在姨妈病重,她想把房子便宜点卖给我妈,然后把钱留给姨夫。因为我妈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我姨妈就想让我妈先付10万,然后她们去做一份公证,大致内容是姨妈过世之后,房子的产权归我母亲所有,我母亲再付给姨夫30万。 我妈今天去公证处咨询,结果房产大厦公证处那边说需要我姨夫写一份放弃声明之类的,说我姨夫对我姨妈的房产没有处理权但是有知情权还是什么的。 去铁西公证处咨询,公证处说这个公证没法做,因为一旦姨妈去世该房产就形成继承了,是我姨夫和我外公共同继承,除非我姨妈和我姨夫现在离婚…… 我有点搞不懂了,我姨妈的个人财产为什么不能以自己意识处理? 姨妈不想在自己在世时把这套房子更名,离婚更是不可能的,那么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姨妈把这套房产只留给我母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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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前可对房屋进行处分。更多法律帮助,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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