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住房一套,面积160,家中5人,未使用温州公积金贷款,曾办理商贷,已付清。欲再购第二套房,面积142,问首付比例要多少,需组合贷款,能否办理?(因公积金额度80万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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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如属第二次购、建自住住房的,首套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须小于46.92平方米,且(如果二套房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则首付比例不低于60%;如果二套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则首付比例不低于30%),方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可以办理,商业贷款部分请自行联系相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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