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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西南昌市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且是由我(女方)的名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且是由我(女方)的名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的,但房产证是在离婚后办理的,且房产在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双方唯一的儿子,并约定等小孩成年后如小孩提出过户,双方应无条件配合过户。现在房产证下来了,男方却只办理了一本房产证,请问:女方可以追办一本房产证吗?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另男方在女方未一共前往的情况下是如何办理到房产证的(女方是主贷人)?请帮我解惑,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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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9 热心网友

    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可以向房管部门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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