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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西桂林 遗产分配的疑问

并于遗产分配有一些疑问想咨询一下:黄某(男)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一个经营部,与一间房,若干存款及欠款。黄某与前妻育有一女儿黄一(已成年),后黄某与谭某再婚,生育一女儿黄二(未成年)。现谭某在黄一不知情情况下将经营部过继到自己名下,后想把存款及房产也过继到自己名下。但房产为黄某与前妻共同建造。请问此种情况下,黄一是否可继承黄某房产,谭某与黄二无继承权?经营部盈利与存款及欠款是否为三人共同平均分配?如谭某想独享遗产,是否可通过法院进行分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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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热心网友

    1、黄一在无遗嘱的前提下是可以法定继承其父亲的遗产的,谭某与黄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 2、至于继承的份额在无遗嘱的前提下一般是均分。 3、谭某想独享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们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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