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产网 > 南宁房产问答 > 南宁买房 > 南宁购房资质 > 南宁你好,我想请问,现在我们两兄弟要在一块地皮上起房子,家庭协议上写的是起三层,第一层做商铺出

南宁你好,我想请问,现在我们两兄弟要在一块地皮上起房子,家庭协议上写的是起三层,第一层做商铺出

你好,我想请问,现在我们两兄弟要在一块地皮上起房子,家庭协议上写的是起三层,第一层做商铺出租,出租所得兄弟平分,第二层归哥哥,我在第三层。但《房产证》上只写哥哥的名字,但在家庭协议书上已写明我是房产权的共有人,占二分之一,并已经过公证处公正,签字。这样一来,法律上承不承认我是有效地房产共有人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r****9 热心网友

    我国的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原则,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的人才是房屋所有权人。至于公证协议,可以作为你们共有房屋的证据。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