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买房风险 > 结婚20多年,曾经和丈夫父母住一起,4间民房,房权证是公公婆婆名字,现公公已过逝 我是山东青岛

结婚20多年,曾经和丈夫父母住一起,4间民房,房权证是公公婆婆名字,现公公已过逝 我是山东青岛

结婚20多年,曾经和丈夫父母住一起,4间民房,房权证是公公婆婆名字,现公公已过逝。我们后来盖了2间老人房,现我和儿子居住,丈夫有小三多年,在外居住,现提出离婚,说老人房我和儿子一人一间,4间房是老人家的,请问像我这情况房产怎么分割?跪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老人名下的是老人的财产,其他属于共同财产的均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