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农村房产纠纷

您 好:父亲有一套老房,于2003年卖与一城市居民户(已过世),现由其眷(非本村集体经济户)居住,因当时集体土地不能买卖,没有过户,二证在交亲手里,父以村民名义又批了30平方米(未造)现临迁拆,请问:1.与城市居民所签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我母未曾在协议上签字?2.没有过户,临拆迁,我父对所拆迁房产有几分处置权?如可扩户,对此部分又如何分配?如何处理此事比较妥当?3.父以村民名义又批了30平方米(未造),请问此部分是否为我父独有财产,他人无权干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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