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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东惠州 房产继承

我公公死后有一房产100平米,拆迁福利房,房子现在市场价50万左右。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我丈夫前后出资大概10万左右,房产证写的是公公一个人的名字,小姑子要回来分钱。如果按第一顺序继承是婆婆50%,公公的50%分成三分,婆婆。小姑子。我丈夫各一份,婆婆自愿把她自己的50%和继承的16.6%赠与我丈夫,小姑子应得的部分婆婆叫我丈夫把钱给她,然后把房产证过给我丈夫,但是小姑子不同意,这样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如果是这样我们怎么才能解决,婆婆现在身体还健康她想以书面的形式在她在世的时候把她自己的50%和继承的16.6%都赠送给我丈夫,如百年过世后就把她自己的50%和继承的16.6%作为遗嘱由我丈夫继承,这样法律上认可吗?如果法律上认可,婆婆写赠与和百年后遗嘱的时候身边要不要有证人。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分。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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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 热心网友

    你们这种情形建议协商解决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可以委托草拟协议,进行见证或者委托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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