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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拆迁房产纠纷

家里有拆迁的房产,拆迁协议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他现在已经去世了。拆迁前房子的产权人是我的爷爷,他也已经去世了。拆迁协议里写明是按人口给房子,每人45平米,拆迁时我家是4口人(父亲、母亲、我、我老公),一共给了三套房子(两个两居,一个三居)。现在要办理房产证,我母亲要求全部写她的名字。母亲以后有再婚的可能,这样就必定会发生房产纠纷,如果房产证都写她的名字了,到时我是否还可以要回拆迁协议里分给我和我老公的90平米?是否有时间限制?还有我父亲去世没有留遗嘱,我是否也可以一起将应该分给我的遗产一起要回来?是否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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