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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吉林辽源 遗嘱遗产继承

老夫妻有70平米楼房,育有三女一子,其中大女儿未婚无工作,每月有1800元特殊补贴(或工资),另外三个孩子个子成家,并都各有一子女,儿子条件差,并有一子上大学。老两口每月有退休金七八千元。因为老迈,儿女又都有各自工作,于是二女儿提议将老两口和大女儿送养老院,三个子女商议后,将老两口和大女儿送达养老院,费用由老夫妻承担,怕重要财务丢失,房照、户口、现金(老人一年前健在时,要给子女们分些现金,子女们没同意,)、存折,身份证等母亲交由二女儿保管。不久老父亲过世,且生前似乎没有留下遗嘱,过世后老母亲和大女儿又回到家里,雇保姆伺候。子女们都是有事情去看看安排一下就都由保姆伺候。多年前,全家曾经口头协议,谁伺候老人和大女儿,房产就给谁,但后来是谁也没伺候,子女们尽的义务是一样的。现在钱物都掌控在二女儿手中,老爷子的丧葬费也都是她取走了,不让弟弟妹妹查收,要一人独吞。请问其他子女想由三个子女共同监管财产和大女儿,他们应该怎么办?如果二女儿背地里自己让老人离了遗嘱,有效吗?一个怎么办?如果还没立遗嘱又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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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 热心网友

    建议协商试试。 父亲去世时没有公证遗嘱,必须法定继承,母亲只能立公证遗嘱自己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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