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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房产问题 我是安徽合肥

妈妈不幸在2年前去世了,最近,爸爸欲再婚,然后现在妈妈家里的亲戚包括我在内想在爸爸结婚前 清理下房产,以免日后再婚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具体情况是这样,我妈妈和爸爸共有2套房子,房产证上都是写的爸爸的名字,一套是老房子,已有二十年了,另一套是几年前刚买的新房,目前还在用爸爸的住房公积金还房贷中,如果现在想把2套房子要归于我的话,有几个复杂问题想问一下: 1,新房子在没有还完房贷的情况下过户很麻烦,而且就不能在用住房公积金优惠去还了,所以如果采用赠予公证的话,以后我如果再卖方的话,是不是一定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所得税是按差额还是满额。具体什么情况? 2,老房子在不确定以后是否会卖的情况下是过户的好还是赠予的好?如果老房子赠予给我的话,会不会因为多处房子影响新房子以后卖房所要上交更多的所得税? 3,综上所述,大家觉得2套房子该怎么处理是最妥当的,花费的钱最少,给以后带来的麻烦也最少?具体怎么做,我所了解的有过户、房产赠予公证,房产遗嘱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等 问题有点多,非常感谢!拜托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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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热心网友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找面询。你父亲的两套房子均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房屋只有过户才能产生相应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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