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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我是辽宁鞍山

现在有一个遗产纠纷问题,前妻儿女和现在妻子的儿女要分遗产,丈夫去世时,立下代书遗嘱声明所有的遗产归再婚妻子,财产是三套房子,遗嘱有两位代书作证,现在前妻儿女不服,说其中有他亲生母亲的财产,但现在房子动迁,变成楼房了,也是三套,原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丈夫的名字,而且前妻90年去世,土地使用证是91年的,这能证明财产跟他前妻无关么,而且这确实是与前妻无关,现在这种事情前妻儿女还放下狠话,要两套面积大的,给你们两万自行解决,说遗嘱就是一张废纸,调节不和又要求法院按家庭条件来判,我这个姨有一个女儿,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我姨年纪也快70的人了,家里经济来源只有低保,他们那边有一个丈夫的孙子,他们要求法官分自己一套,还有十代单传的孙子一套,这个不符合常理吧,今天本来是开庭的,法官让我们再等信,而且法官也开始帮着这伙人说话了,今天他还请来两个伪证人作证,这有点太明显了,我想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明显欺负孤儿寡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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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是在前妻在世时就有的房屋,则仍有前妻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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