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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 遗嘱变更以及房产继承

咨询问题详细情况如下: 家里的老人在2010年的时候立了遗嘱,在过世之后将一套房子留给其中一个儿子,并且已经公证处公证过,这一情况其他子女都是不知情的 前年老人因为意外摔跤导致偏瘫,后稍微恢复,意识清楚也认得人,会点头摇头,但语言有障碍,讲话模糊不清 现在因为老人的治疗以及照顾费用,兄弟姐妹商量之下决定将这套房子卖掉,将部分变卖所得用来支付这部分费用,老人也表示同意 这时候儿子说这套房子之前是老人立过遗嘱,百年之后是要留给他的,我们也才知道之前立遗嘱的事情,都觉得诧异,他们母子关系一直不好,好几次吵架吵的好厉害,怎么会有这么一个遗嘱呢,老人偏瘫后,儿子也是不管不问的 回想可能是10年的时候老人有在儿子家住过一段时候,后来因为吵架搬了出来,可能是在这段时间受到哄骗 所以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1.遗嘱已经立好,现在要变更遗嘱的话公证处的人说必须老人意识清楚,并且能够很清楚的语言表达,但是家里老人目前的情况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语言无法清楚表达 2.针对这套房子的变卖,我们现在能够卖这套房子么,会不会受到之前所立遗嘱的影响,在老人目前语言无法清楚表达的情况下,如果能卖的话需要什么手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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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权卖,按正常的二手房买卖处理,如老人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代为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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