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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遭遇换房,换的新房去银行贷款属于二套房贷,首付要60%无力支付,开发商建议用公公名字办理房贷 我是广东东莞

第一次购房由夫妻双方出首付,银行贷款购房,已还贷2年,房产证尚未办理.因购的是期房,交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经过沟通开发商同意换房,但是银行因为第一次购房时所产生的房贷记录,如用夫妻二人的名字签换的新房合同,再去银行贷款属于二套房贷款,利息及首付都比以前更多,60%的首付无力支付,以后房贷仍是由我们夫妻二人支付,所以开发商建议用公公的名字去办理房贷,老公答应还完贷款后加上我的名字,可是如果在还贷期间夫妻离婚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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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建议由开发商出具一份换房声明,到相关部门取消第一次购房记录,看能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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