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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南京 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的,奶奶生前把属于她的一半房产通过遗赠的方式 (爸爸和后妈不知情的情况下)二套房产证

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的,奶奶生前把属于她的一半房产通过遗赠的方式 (爸爸和后妈不知情的情况下)二套房产证也在我这里,公证我和奶奶在场,我表示接受,公证人员当时说奶奶去世你就可以过来办理(没有告知有二个月有效期)现奶奶去世多年,我一直没有去办理,但是奶奶给我的房产(面脸房我有二间,共三间)其中一间房租,我一直在拿(房租是通过爸爸收取)遗赠公证的事情,我的母亲和家里的亲朋好友,我的亲密朋友都知道,奶奶和我在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我也当即接受的事情,多年以后爸爸和后妈知道以后不愿意。我现在担心我没有在奶奶去世后立刻去公证处办理明确表示接受赠予奶奶的部分,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经失效了,爸爸作为现在第一继承人是不是可以不给我房产,奶奶给我的赠予失效了吗?爸爸要和我打官事,我的胜率有多少?麻烦各位帮我解答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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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热心网友

    你一直在管理房产并接收房产证,视同你已作出接受遗赠表示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来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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