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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房产继承-我母亲18年前带着弟弟改嫁他乡,弟弟随

我母亲 照顾父亲 ,其他的闺女儿不管。我父母没有去工作一心在家照顾父亲,父亲的房产早在几年前卖了以后,叫我母亲添钱买房写的我父母的名。现在,我母亲的父亲去世.其他的闺女儿想分老人的不动产,请问现在的情况下他们想分 我母亲父亲的不动产 还可以能吗 ?现在房子已经买了四年多 名字是我母亲的。请问他们没有做到赡养义务 有资格 或者说 去分遗憾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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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7 热心网友

    有需要可以携带证据来律所咨询 其他子女也是老人的继承人,老人没有遗嘱的,都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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