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我家的事情比较复杂。   我母亲和我继父生活了十几年,但是2011年他们才登记。2013年我继父因病去世,在我母亲和继父刚在一起的时候家里是小房,然后动迁分了两套楼房都是我继父父亲的名字,但是老人已经在十年前去世。房子一直没有房票。两个房子在我继父没去世之前一个是我继父的妹妹在住,一个是我们在住,当初动迁的时候我母亲花了2万多元。现在我继父去世了。他有一个妹妹2个姐姐。还有一个去世的姐姐(有一个儿子)我继父本身有前妻有一个儿子(归我继父当是一直在母亲身边长大) 现在他们都要分房子。而且只分我们住的这一套。意思是给我母亲一万元。  我们的想法是 。两套房子平均分。然后把当初动迁我妈妈花的钱给我们。  现在另外一套房子 他们在挂着出售。不知道改名没有, 请问这样的房屋纠纷 一般都会怎么判 我母亲到底有没有房子的继承权。我们是否可以得到我们以前动迁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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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8 热心网友

    有继承权。 老人在你母亲再婚内去世的,你继父所继承的遗产为他们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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