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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租赁纠纷,业主不退押金

租赁纠纷,业主不退押金租赁纠纷:1.业主现在以房屋内的灯不亮了为由,要我承担更换维修费或者换新灯具的费用,因为灯具年代久远,且那类灯泡厂家已停产,我无法更换,所以业主要求我全部负责2.现在业主以自己工作忙为由,合同期到且我也搬走3天了,还未提出具体水电费是多少,也不进行结算合同中注明了租赁期间内所有家私电器的维修由业主负责的,但是之前都是我自己付钱请人维修的,因为业主不配合,故后来有什么问题都没有跟他讲,我就自己找人修好了,现在业主以我没有在租赁期间内提出为由,要我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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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6 热心网友

    如果补充的协议是房东明确同意了的,那么你提前解约并经他同意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你得负举证责任,证明房东同意该协议,并且按协议同意你退房,否则你得承担违约责任。房东的同意,最好是在协议上签字,这个效力最大,要不也可以找中介证明当时房东确实开头同意,但是这个证明力就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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