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 财产分配

我姥姥姥爷是在08年去世的,没有任何遗嘱,也没有什么财产,唯一的财产就是有一套房子,老人生前是和我母亲一起住,生病期间基本都是我母亲在照料,老人有4个子女,现在其他子女来要房子,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否去法院起诉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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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对,去法院起诉遗产继承 如无遗嘱则法定继承,如有证据证明生前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则你方可以委托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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