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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再婚夫妻共同宅基地一方可以单独写遗嘱吗

您好 我的婆婆在40多年前离婚,嫁给了我现在的公公。当时带了一个7岁的女儿,另外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判给了她的前夫。 带过来的女儿后来出嫁,现在婆婆与4个子女都来往。10年前我们给公婆在小镇买了房,4万4千元,其中我公婆自愿拿出9千元,无产证(算小产权房),农村的房子现在已经拆迁,拆迁费共5万。现在由我们管理。分得农村新宅基地 75平方。 目前由于家庭矛盾严重,公公在思维清晰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写遗嘱,写属于他的一半财产百年后全部由亲子继承吗?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如果亲子全部继承,继承权是37.5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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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如地上有建筑物的,建筑物可继承,继承建筑物者取得建筑物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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