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房产网 > 德阳房产问答 > 德阳其他 > 德阳法律纠纷 > 四川德阳 父母离婚后协议房子赠予女儿后,父亲去世后的继承问题

四川德阳 父母离婚后协议房子赠予女儿后,父亲去世后的继承问题

在2008年的时候父母离婚,离婚时签订了协议双方同意把父亲名下的房子在女儿18岁时赠予女儿。但当时因为未成年和种种原因并没办理过户。2013年父亲去世后,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公证成遗产继承,请问父亲离婚后和在赠予房子给女儿之后发生的债务女儿需要继承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死者债务。 如果继承了遗产,需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