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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遗嘱继承纠纷

爸爸1989年去世,妈妈健在,1998年国家实行房改,妈妈就用了爸爸的已故工龄和自己的工龄,自己出资购买这套房改房,房本是妈妈的名字,购房合同上注明产权归个人所有。后来07年妈妈立遗嘱并公证,把该住房留给小儿子,去年妈妈过世,其他儿女知道有公正遗嘱后,故意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请问:是否工龄优惠的部分即使有爸爸的工龄,该部分也不能形成继承呢?是否妈妈有权指定继承人,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产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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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热心网友

    你母亲有权处分房产,可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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