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买房风险 > 我和我老公结婚半年,现在他要离婚,房子车子都是婚前财产,家用电器是我买的,在我们结婚前我还做过一次流产,导致现在身体一点都不好,请问我能带走电器或者因为流产的事情不离婚或者得到一些赔偿嘛

我和我老公结婚半年,现在他要离婚,房子车子都是婚前财产,家用电器是我买的,在我们结婚前我还做过一次流产,导致现在身体一点都不好,请问我能带走电器或者因为流产的事情不离婚或者得到一些赔偿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共有的,家用电器虽然是您买的,但是也有您丈夫的一半所有权,同理,您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家电等也有您一半所有权。关于离婚主张家电这块给您,是也可以和您丈夫协商的,协商一致即可。另一方面,因为流产的事情不能够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赔偿。但是国家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补偿只有在夫妻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够要求赔偿。比如,与他人同居、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