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交易过户 > 深圳过户流程 > 广东深圳房产买卖,买方要求过户给第三方的纠纷

广东深圳房产买卖,买方要求过户给第三方的纠纷

我爸是卖方,我爸在明知买方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和买方签订左房产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同时写明了同意买方可以过户给第三方,但没有明确写明第三方名字。 而合同中要求买卖双方在七日内作委托第三方办理赎楼、过户等手续的全权委托书。 1.请问如果七日后买方找不到第三方过户人,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我是否需要负担违约责任? 2.如果七日内买方一直找不到第三方过户人,我是否可以不作公证等委托书,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e 热心网友

    房子是谁的 如果不是你的 跟你没关系 我特为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