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06年在岳阳购商品房一套,用前夫公积金贷款15万,还未还清,2011年我们离婚,房子判给前夫,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按揭转公积金贷款吗
我与前夫2006年在岳阳购商品房一套,用前夫公积金贷款15万,还未还清,2011年我们离婚,房子判给前夫,在房产局无住房记录,2011年10月我以首套房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首付三成,在建设银行贷款36万,已还款5个月,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按揭转公积金贷款吗,还可以贷多少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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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商转公贷款条件:1、申请人原商贷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未出现累计三期(含三期)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2、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3、以原商贷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告登记证》作抵押;4、额度不超过原商贷余额。您的情况在公积金贷款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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