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月份在昆明买了房,主产权人是我本人,在昆明以我妻子为主借款人的名义申请了组合贷款(已放款),我的住房公积金在曲靖缴纳,像我这种情况还能在曲靖补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不能补充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划拨还我们在昆明的贷款?如果划拨还款还不行,那么是否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静候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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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曲靖申请贷款。但需要有曲靖的房产作抵押或在曲靖请第三自然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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