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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开发商违约,房屋逾期交房等有关问题

购房合同写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2012年8月,竣工日期2014年1月;交房日期2014年10月。 现在他们没有达到竣工要求,不能交房,但是2014年12月底却登报通知2014年10月已达到交房标准,要求至今还未收的业主尽快收房,可是之前开发商并没有任何通知。而且合同明确规定,在合同中的相关通知都要按照业主留下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发送,视为送达。 我想问,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竣工是否属违约,至今还未达到交房标准是否应该赔偿业主损失,登报通知交房是否应该视为作废,开发商说延期2个月属正常是否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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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热心网友

    收集证据,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您好,如果开发商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业主有权利拒绝收房,并且可按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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