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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想咨询一下:父母有6间宅基地6间瓦房,三个子女,一儿两女。多年以前老人把其中3间瓦房给了儿子,现以翻新。另外三间老人自己单独居住。2002年由于老人居住的房屋漏雨,大女儿将老人的瓦房进行了翻新并加盖至4层,老人一直住在一楼。由于三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比较大约200多平米,2008年二女儿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在老人房屋前面盖了4层房屋。现如今嫂子说老人这200多平米的一楼都应该归她所有,因为她是儿子,跟老爹一个姓老爹的家产应该归她。老人认为谁盖应该归谁所有,他们就住在原来瓦房的一楼,大家共同贍养老人。老人和嫂子的观念不一致老人很为难,一边是儿子一边是女儿。请问老人该如何协调此事才能不伤亲情的解决此事。女儿有没有继承老人这块宅基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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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以老人名义翻建的,由老人决定 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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