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北京大兴区分地后 转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农转非时不给于补偿 有依据吗

北京大兴区分地后 转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农转非时不给于补偿 有依据吗

大兴区 2004年 农村分地,2008年结婚后,老婆转入本村成为村民,2015年征地拆迁,有地的村民可以给10万补偿款和2万奖励,但是没有分地的村民,也就是04年后转入集体组织的成员,就没有10的补偿款,只给2万奖励,是否合理?另外,北京的土地征地,一亩只给4万菜地征地青苗补偿款和地上物补偿,是否太低了!请问,怎么维权?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b****4 热心网友

    您好!需要看当地征地政策确定? 你好,需要看当地政策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