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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我是辽宁葫芦岛人

出租方,甲,我家。承租方,乙。     1 ,租期十年,每年一次结清,租期间,租金不变。2租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一切设施,需要改建需经甲方同意,4 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结束出租,均属违约,赔偿另一方面的经济损失,国家占用,开发另外。5 ,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就是合同的大概内容, 现在国家开发想占, 乙方向我要50万的损失, 我有必要给他么, 我算违约么,还有如果我把地卖给国家, 还用通知乙方, 和他商量吗, 我的意思是国家给他的我不要,  搬家费什么的, 我就要我的土地钱, 至于给他多少我也不管, 我希望的就是他和国家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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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 热心网友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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