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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烟台的法国企业的管理人员,受上海总部委托,我常驻烟台工厂工作;

由于长期租房的不方便性,我去年在烟台开发区购买了一套公寓住宅(天马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场);但是在今年的公积金提取时候,我被单位的人事部门告知:没审核通过我的递交资料,的答复是公寓住房不能提取公积金!但是我也上网查看了咱们的官方公积金官方网站,并没有明确要求说公寓住宅不能提取公积金啊!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这种情况到底是能不能提取公积金?需要额外补充什么资料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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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4 热心网友

    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或者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公寓可以提取。请补充土地证或载明相关事项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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