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产网 > 宁波房产问答 > 宁波其他 > 宁波法律纠纷 > 家住浙江宁波 契约纠纷

家住浙江宁波 契约纠纷

一家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都己嫁娶(户口己迁出),现父母年龄高又多病,父母考虑后事想叫留—女,把所有财产和自留地,宅基地,承包地,都写在契约上归一女所有,但其中有一个女儿不同意的情况下而且人也没在场,他丈夫硬代签写(是他丈夫的名字)。请问本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1 热心网友

    如果财产都是父母两人的,他们自己有权决定。 父母有权决定给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