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房产网 > 雅安房产问答 > 雅安其他 > 雅安法律纠纷 > 四川雅安 前妻的儿子有权分丧葬费、抚恤金吗?丈夫的遗产怎么分?

四川雅安 前妻的儿子有权分丧葬费、抚恤金吗?丈夫的遗产怎么分?

我与丈夫2009年2月结婚,5月丈夫体检发现患有乙肝并肝硬化;2009年6月我们一起交了丈夫单位移民建房的房款,房子现在还没有交付使用;2010年9月我怀孕没有住房生孩子,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签的是2008年10月,名字是我的,到现在还没有办到房产证,现在还有6万的房款没有还。2014年10月丈夫发现自己病情严重,强烈要求购买小车,11月我们借款购买了小车,小车登记是我的名字。12月丈夫病情恶化(肝癌晚期)住院,因治病借款8万;现在丈夫死了;所有的治疗费,丧葬费我自己出。可是丈夫前妻却以其儿子的名义来分丈夫单位给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还要来分丈夫的遗产。前妻的儿子以前丈夫每月给生活费250元,现在享受政府给予的遗属补助。      请问丈夫前妻的儿子还有权分丧葬费和抚恤金吗?关于遗产怎么分?我们2010年购买的房子因为购房合是签的2008年10月,可以算是我的婚前财产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l****8 热心网友

    有权分割。房屋如果登记在你一方名下的,应属于个人财产。 有权分割。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