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8月份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款15万,北京公积金贷款21万,目前贷款还未还万,我2014年3月开始工作,一直正常缴纳公积金。
大概2年前办理了联名卡,按季度取公积金,一直到2016年一季度之前,都能够按时提取。今年2季度的没有按时转到联名卡,公司人力资源咨询了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我提取总额已到上限。我的购房款(首付+贷款)36万多,工作以来缴纳的公积金肯定没有这么多。难道是以首付款作为提取总额上限?如果,我想继续提取,有什么办法吗?谢谢。祝安好。
全部1个回答
-
1、办理提取时,管理部会根据你提供的购房材料确定你的提取限额,累计提取金额在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提取限额为你的实际购房支出。 2、如果你对提取金额有异议,建议你通过单位经办人与缴存管理部联系,进一步核实。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