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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 房产继承问题

老人有两个女儿一处房产,1998年过世后一直是小女儿在住,期间出钱简单装修过。现在房子卖掉了16万,小女儿只分给打女儿5万,请问只合理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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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是不合理的 如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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