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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 父母离婚分财产给儿子的问题

父母离婚前共同修了一栋楼房,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房产证现在写的是母亲的名字.离婚时,写了一张离婚协议书,上面是这么写的,双方离婚后整栋房子全部留个儿子所有,父母双方都有权力回来居住,如果双方再婚后不能带双方的配偶回来居住,当时双方都同意了也盖了手印.可是儿子现已有28岁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要求去办房产证,父亲同意,而母亲却不同意了,那当时写的这份协议还有用吗,儿子能办得到房产证吗,还是说要他们双方都同意才能办到,还有就是,在法律条例里,有没有不让带双方再婚后的配偶回来居住的条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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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协议有效,可让你父亲起诉你母亲要求履行协议。 离婚时子女未成年的,可以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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