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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 乡镇里长辈去世经济纠纷问题

家里婆婆去世,没有子女,三个媳妇都是寡妇。我是大媳妇,二三媳妇都已改嫁。婆婆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已经声明不承办丧事。 现在由于给婆婆办丧,收到公情5000。在老家,公情是指亲友送给丧户公共的人情费用,常规而言应该由联合办丧的几户均分。由于本人病重在外地治病,办丧时不能赶回,委托女儿参与。 主办的一个远房亲戚以本人不在场为由,拒绝将本人作为丧事承办的一方,并将公情私自给二媳妇和三媳妇平分,不给我任何份额。也导致外界认为我没良心不办丧。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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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内部家室,建议说明情况,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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