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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老人分家,财产继承问题

老人分家,老人产业为一个大院子,房产证上是老人的名字,并分为A,B两个院子。老人有4个子女,老大老二为姑娘,已嫁人。老三为长子,老四为次子,均已成家,前3个子女已有孙子。老四结婚,老人将B给次子,但是房产证没有变更,依然为老人的名字。后来老四次子去世。 如今分家,老人把B给老四次子的妻儿。把A平分为4份,自己与3个其他子女各一份。请问是否合理? 是否应该是B本应属于次子,而A院应该平分为5份,其中有次子妻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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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b 热心网友

    分家一般协商解决,按照你们协议的约定解决。 老人有权利处分他名下的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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