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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 子女继承赡养问题

父母离婚后,双方协议有父亲抚养,女方不用承担抚养费,并把所有财产给了母亲。从我小学一直到结婚生子母亲都没有履行其抚养和做母亲的义务。离婚后母亲再婚,男方有一子,母亲一直对其照顾。现在母亲没有劳动能力,继子提出由我赡养,我赡养母亲后母亲去世了,但因母亲 以前立了遗嘱将我父亲给我母亲的房子(当时他许诺让我继承,父亲才给他的)和他与男方婚后的财产都给了继子,我可以维护我哪些方面的合法权益?另外房屋的户名一直是我父亲,没有过户给我母亲?我可以向继子要求母亲去世前他必须付出的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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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1 热心网友

    没有过户的话,还属于他们共同财产,您可继承 子女有赡养义务。父母有权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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