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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 继承权-我们家有两块地皮,都写得事我爸爸的名

我们家是租赁房,有两间201室和202室,没有拆户,总面积是26平方,本来有户口5人(外婆、舅舅、舅妈、表弟和我)。外婆在动迁时去世,我个人离异,女儿有我抚养,其户口在女方,但是我们是同一小区同时动迁,动迁组说女儿的这一份跟我走,分给我一室一厅。我女儿已经九岁,我提出不能与父亲同一间房,要求两室一厅是否合理?外婆去世后是否存在遗产?动迁组将外婆的那份算面积放在舅舅的房间面积里面是否合适?(动迁组用的是2002年动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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