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在A公司阳江分公司工作,并且是与A公司阳江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后来的离职协议。后来A公司撤销了阳江分公司。现我已将户口转出阳江,拟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
1.对于所需的资料,我看到两个版本 (1)《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迁出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劳动合同书》原件; (2))《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问真实需要的资料以哪一个版本为主,即是否需要《劳动合同书》原件? 2.由于原A公司阳江分公司已撤销,在销户过程中涉及的单位盖章可否由阳江分公司的母公司及A公司出具?因为法律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即便当初是与分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及协议,民事关系主体也仍是母公司。 烦请解答,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首先,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你未提取前是不能销户的。 1.根据你的情况请按(1)版本办理。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 2.你的公积金开户时是哪个单位盖公章的,那提取公积金也是找回原来盖公章的公司办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