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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委托代扣的贵阳公积金账户如何提取账户内公积金 

2016年和老公一起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套(属于贵阳白云区),当时收入水平低我俩一起用公积金贷款还款,老公作为主贷人,我的账号作为辅助人办理委托贷款。随着公积金缴存额增加,老公个人账户金额足以还贷,至今未从我公积金账上扣过款。2016年为改善居住(在观山湖区)商业贷款买房,如今还款压力大,希望把我个人名下公积金余额提取用于还房贷。不知怎样操作,请相关部门解答并告诉具体步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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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所描述的情况,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若你和你爱人名下购买的房屋是公积金贷款的,则不能提取余额偿还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每月16日会将你所还贷款从你公积金账户对冲扣除,当你公积金账户余额已经不够归还贷款时,在每月16号对冲扣除后,不足差额20号会从你的还款银行卡上来扣除。 若你和你爱人的公积金余额足够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多余的部公积金可提取偿还你的另一套商业贷款住房,如商业贷款已签署委扣则不能提取,如为签署委扣可提取,所需资料:商业贷款,在正常还贷一个月后就可以来提取你的公积金 提取需要身份证,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近1-3个月还款流水明细及银行开具并盖章的还款计划。到你所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能超过你一年的贷款所归还的金额。  若仍有疑问可再次来信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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