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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房屋过户费用纠纷

6年前,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出售,因当时无法办理过户,与买方书面约定,待条件成熟后,协助办理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现该房屋已完成过户,,过户过程中买方无任何异议。过户完成后,买方突然提出要求返还土地证办证费用,并提出要提起诉讼。请问,买方的这一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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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协议约定处理,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要求。 您好,需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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