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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房屋租赁经济纠纷

:您好! 我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今年11月24日到期,按照我们的协议10月24日就该付下一年的房租。然而,至今联系不到对方,电话能打通时,他也不接;给他发信息,他也不回。 问题是:他已经欠了今年一年的物业费和4个月水、电费,合计6000元的债务(包括每天产生的水、电费滞纳金),债权人整天催我交费。 请问我该咋办呢?请帮我指条路!谢谢您! 杨女士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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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热心网友

    可以诉讼,让法院判决,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收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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