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在张掖甘州区内全款购得一套商品房,并于2016年取得房产证及土地证,没有商业贷款。
现有意向想新购一套住房用于父母居住,能否将原有住房进行抵押进行公积金贷款来支付新购置房屋的首付款? 本人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能否共同偿还公积金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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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携带新购住房合同、首付款票据和你原有住房的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到营业室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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